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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 題 |
國中請於110年4月1日前安排對九年級學生辦理綜高宣導活動,並填寫宣導實施成果表,於110年5月31日前將紙本寄送至大甲高中實研組,電子檔寄至tc150@djsh.tc.edu.tw信箱。 |
發布日期 |
2021/3/15 |
發布單位 |
教務處 |
點閱次數 |
411 |
詳細內容 |
國中請於110年4月1日前安排對九年級學生辦理綜高宣導活動,並填寫宣導實施成果表,於110年5月31日前將紙本寄送至大甲高中實研組,電子檔寄至tc150@djsh.tc.edu.tw信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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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連結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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